「拐童男」15年前同樣手法獲不起訴 網友再起底!桃檢聲押了

▲桃園拐童犯嫌15年前同樣手法,檢不起訴

▲警方在新竹區一處遊樂場,以涉嫌略誘、妨害自由逮捕到陳嫌。(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3歲小男童大賣場被帶走又棄12公里遠公園案,中壢警分局翌日晚間於新竹循線逮捕涉案的陳姓男子,陳男於偵訊中坦承犯案;網友同時發現,陳嫌於15年前在桃園一家大賣場,也以同樣手法誘拐一名4歲小男童,2005年涉案時檢察官以不起訴但須強制就醫,後來涉及其他刑案入獄服刑,兩前年出獄後靠打零工過日子。▲桃園拐童犯嫌15年前同樣手法,檢不起訴

▲陳嫌被逮後拒絕夜間詢問,對為何帶走男童避重就輕。(圖/翻攝自網路)

這起男童在大賣場失踪案,發生於5月16日,3歲小男童與阿嬤到中壢區家樂福大賣場購物,阿嬤因去上廁所出來後,發現原在廁所外的小男童竟不見了,相當著急,遍尋大賣場內不著後,於13時45分立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尋,男童家人並向議長邱奕勝請求協助,邱議長於臉書群組發動網軍,大規模協尋,幸在當天傍晚大溪區中正公園管理員發現男童報警,通知家長領回。

警方事發後,調閱賣場錄影帶於檢方指揮偵辦下,循線在新竹區一處遊樂場,以涉嫌略誘、妨害自由逮捕到陳嫌。陳嫌17日晚被捕後拒絕夜間詢問,18日移送前除了承認男孩跟他走出賣場,對為什麼帶到大溪,還有是否傷害男童,有沒有以同樣手法帶走其他孩童等情節,一概推說「不知道」、「沒有」,幾乎都完全避重就輕。

該起事件引發各界關注,網友同時發現,15年前,桃園一大賣場也發生4歲小男童被拐走案,相互比對後發現,當年犯案的男子陳X隆和這次犯案男子陳X龍,名字雖僅相差一字,但經多方求証,兩人身份証字號都相同,而確認是同一人所為。

據指出,陳嫌為新竹人,2005年涉案時檢察官以不起訴但須強制就醫。16日在中壢大賣場帶走男童前,跟著其他工人住在大溪中正公園附近一間工頭租的房子,案發後躲到新竹住小旅社,警方17日據報在一間遊樂場找到他。而陳男誘拐兒童罪15年前獲不起訴,這次相同手法再犯案,被網友搜出,也令家有小朋友的家長相當憂心。

陳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考量他有再犯之虞,18日下午4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

・不只划算,是超級划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