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拍女同學,遭妻子大義滅親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吳姓人夫兩度偷拍研究所女同學君君(化名),並將含有胸部、下體的私密照片全部存在隨身硬碟裡,孰料,其妻子發現後,氣炸決定親自揭開他的狼行。一審吳男被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乘機猥褻罪,分別判2個月、7個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遭法官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與妻子、君君等友人於2011年12月23日晚間到KTV歡唱,不料,他卻趁大家黃湯下肚之際,偷拍君君的私密處,存進隨身硬碟裡;隔年5月4日晚間,吳男與妻子、君君及友人們一起慶生喝酒,他把喝醉的妻子、君君一起帶回住處,沒想到竟故技重施還變本加厲,他先把熟睡的妻子安撫好,再跑到君君房間,直接拉開君君的衣領、內褲,偷拍私處得逞。
事隔7年,吳妻某天無意間發現吳男隨身硬碟中,竟出現多張「黑森林照」,全是女性私密處,才知道丈夫居然是偷拍狼,決定大義滅親,立即報警處理。對此,君君得知後,身心受創,只要想起來就會爆哭,決定向吳男求償500萬,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判吳男賠20萬元為適當。
刑事部分,一審吳男被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乘機猥褻罪,分別判2個月、7個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因此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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