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攤老闆與對面雜貨店老闆娘看對眼後,竟發展婚外情,市場攤商全知情。(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張姓豬肉攤老闆與王姓妻子於菜市場販售豬肉,不料,他卻與對面經營越南雜貨店老闆娘小蕙(化名)看對眼,傳出超扯姦情,附近攤商全傳遍。事後,王女認為身心受創,向小蕙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金,經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張妻獲賠50萬元為適當。
判決指出,王女與張男於2012年結婚,卻在6年後發現張男有異狀,調閱通話紀錄後才知道,丈夫竟與小蕙搭上,決定質問一番。張男事後主動坦承,已與小蕙在一起超過半年,兩人前後赴摩鐵開房16次,小蕙甚至還在臉書曬出「他送的項鍊」,並寫下親密字句。
王女聽完張男說法後,內心深感遭到背叛,此外菜市場其他攤商也全都耳聞這段婚外情,令她痛苦難堪,必須求助身心科,認為小蕙明明知道張男為有婦之夫,竟破壞她的家庭生活圓滿,因此決定向小蕙求償60萬元。
對此,張男未出庭也沒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勘驗通話明細及相關證據,採信王女說詞,審酌兩造身分地位和財力,判小蕙要賠王女5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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