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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波及餐廳生意 養殖戶收入受衝擊…電費減3成半年

▲屏東縣佳冬漁民抓石斑魚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屏東縣佳冬漁民抓石斑魚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資料照片,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受新冠肺炎波及,養殖漁民因餐廳沒有生意,收入受到不小衝擊,由於水產養殖需要靠增氧設備來維持魚蝦的生長狀況,電費就佔養殖業經營成本2至4成。經朝野立委努力,政府同意減免3成電費,養殖戶擔心因台電登記用戶姓名與實際使用養殖戶不同,無法獲得減免,對此,經立委廖婉汝與漁業署協調後,漁業署同意會從寬認定,以減輕養殖戶負擔。

▲屏東縣佳冬漁民抓石斑魚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抓石斑魚。

屏東縣除枋寮、佳冬、林邊等地區有養殖專區,養殖石斑、龍膽石斑及午仔魚外,枋寮及潮州等地區也有進行泰國蝦、吳郭魚等經濟水產養殖,漁塭中都有增氧設備與抽水設施裝置,以提高水中的溶氧量,讓魚蝦的存活率提升,可說是水產的「命脈」。

廖婉汝說,但靠電力運作的增氧設備與抽水設施,長時間運轉,用電量驚人。平均而言,一分地的漁塭,每個月電費要2千到2千5百元不等,約占養殖成本至少2成以上,養殖漁民受疫情影響,收入大幅減少,難以承受如此龐大的成本負擔,經朝野立委努力,農委會與經濟部同意將水產養殖用電費用減免30%,減免期間是從今年3月1日至9月30日為止。

但在實際補助申請上,水產養殖戶可能因登記的姓名跟台電電費單的登記姓名不符,造成養登戶無法獲得台電的電費減免,廖婉汝18日邀請漁業署來協調如何處理,希望不要因為行政成程序過於僵化,造成養殖戶無法獲得電費減免。

經過協調,漁業署同意從寬認定,只要能提出養登證及繳費的電費單,透過地方漁會彙整後送漁業署,就會送請台電減免電費,不需要一定要二個文件都是同一姓名才能獲得電費減免,以符合實務狀況,降低養殖漁民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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