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婦人罵老闆的女兒「老處女」,屏東地院法官判無罪 ,可上訴。(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黃姓婦人受僱林姓男子經營的早餐店,因在工作時與同事聊天,被林男的女兒發現制止,她回以「妳一輩子只能當老處女」等語回應,林女不甘受辱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屏東地方法院日前以一般說人家是「老處女」,難認已達貶損人格的程度,判她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說,黃姓婦人受僱於林女經營早餐店擔任店員,林女負責協助父親管理店內事務。2018年年6月4日8時許,在該開早餐店內,與謝姓同事聊天,經林女發現上前制止,黃婦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犯意,在該店內回應「妳一輩子只能當老處女」等語,侮辱林女,林女認名譽受損,報警提出公然辱罪嫌嫌告訴並經檢方起訴。
法官開庭,黃女表示,她當時想說的是「老姑婆」,並無侮辱之意。謝姓同事作證則說,「老處女」這句話也不算罵人,只是聽了會不舒服。
法官認為,說人家「一輩子當老處女」,雖非文雅之舉,但還難以認定黃女所言已達貶損林女人格程度,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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