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商迷昏何姓女富商,還將人帶到郊區爆打後丟包路邊,2人便逃回台灣。(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商黃聖財與何姓越南籍女富商有債務糾紛,黃男因此以要介紹生意為由,將何女約到大陸東莞,再夥同友人陳濬承一同將人迷昏,並載到郊區爆打、洗劫財物,隨後丟棄路邊。何女清醒後報警處理,但回到飯店後,又因為過量的安眠藥劑而陷入昏迷,最後送醫不治。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最後依殺人罪判黃男15年徒刑、陳男12年。
判決指出,黃男從事農作物肥料買賣生意,因而結識替前夫管理茶葉的何女,但因何女向他借了12萬美元卻久久不還,他因此心生不滿,2015年9月間以介紹生意為由,夥同陳男騙何女到大陸東莞談生意。路途中,黃男拿出預先下了大量安眠藥的飲料給何女,還騙說「能補血」,何女當時不疑有他的喝下,不料卻陷入昏迷。
黃男與陳男2人見何女昏迷,立刻將人載到山區,洗劫了何女身上500萬越南盾(約台幣7000元)、手錶、戒指、白金鑲鑽、銀行卡及手機等財物,再將人爆打一頓,隨後將何女丟包路邊,2人隔天隨即循小三通返台。
何女昏迷了12個小時,隔天凌晨醒來,發現自己下身赤裸躺在路邊,且全身是傷,難以動彈,只能躺在地上呼喊救命,直到路人見狀報警將她送醫,並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然而,製作完筆錄的何女回到飯店休息後,卻被人發現昏倒在房間床上,經送醫後仍因服食過量安眠藥,併因遭毆打凌虐受有胸部閉合性損傷、胸壁挫傷及挫傷性氣胸、濕肺、腹腔有腹壁血腫,而因未即時就醫,導致胸腹部挫傷引發外傷性胰腺損傷、瀰漫性腹膜炎,最後因多器官功能衰竭不治死亡。
大陸公安事後鎖定黃、陳2人涉有重嫌,函請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協助辦案,台灣警方逮捕2人,並提起公訴。
不過,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還辯稱當時給何女喝的其他人也都喝,但並沒有問題,飲料是原裝包,沒有人動過手腳,「我認為是她自己報的假案」等,而陳男也說,「我確實沒有做這件事情」。
然而,一二審法官並不採信2人說法,將黃男重判15年、陳男12年。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有疑慮,因此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但更一審法官認為,2人犯後態度不佳,且造成何女段異鄉,手段相當兇殘,因此更一審法官仍依殺人罪嫌判黃男15年徒刑,陳男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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