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大學生隨機性騷擾路上女子,讓當地婦女人心惶惶。(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就讀大二的李姓大學生,於2月間2天內連續犯下3件性騷擾案件,分別在南區健身房、公寓大樓電梯、藥妝店對被害女子摸臀襲胸,落網後檢察官以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李遭羈押49天,期間檢警向李就讀的大學查訪,竟又查出他在圖書館內對女學生襲臀,台中地檢署20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檢察官傳問李男時,李坦承犯罪,並稱平時喜歡看A片,雖然有交女友,但還是對其他女性充滿好奇,一時忍不住才會上街犯案。
起訴書指出,李姓大學生(20歲)於2月24日晚間自台中市南區學府路與忠孝路口,一路尾隨女子「小乃」至「WORLD GYM」健身房手扶梯入口處,趁她走下手扶梯時,自後方伸手觸摸她的臀部,隨即逃離現場。
同月25日中午12時許,李在南區某公寓大樓等候,見女子「小花」返家,隨即尾隨她進入1樓樓梯間的電梯口,自她右後方摸她的胸部,隨即逃離現場。同日下午5時許,李男在南區學府路的康是美藥妝店2樓,站立在女客人「小菲」身後,趁她挑選商品不及反抗之際,自被害人右後方伸手觸摸她右側胸部,隨即逃離現場。
李男在2天內連續犯3件性騷擾案,讓當地婦女人心惶惶,檢察官張桂芳指揮台中市警三分局偵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經被害人指認,確認是李所為,於3月11日逮獲,檢察官當庭逮捕,向法官聲押獲准,共羈押49天,至4月19日,法官才准以2萬元交保。
檢察官在李羈押期間,向李就讀的大學查訪,又查出李於3月3日下午,在學校的圖書館,站立在女學生「小熙」身後,以手觸摸她的臀部,再以前胸緊貼她的背部,隨即逃離現場。
經4名被害人提起告訴,李嫌坦承對「小乃」、「小花」、「小菲」性騷擾,但否認對「小熙」襲臀,辯稱只有尾隨,檢方不採信,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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