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稍早宣布,酒店有條件開放。(圖/民眾提供)
記者李忠憲、陳韻如/台中報導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舞廳酒店停業,直到近來才鬆綁。台中市長盧秀燕稍早也宣布,「有條件」解封台中酒店與舞廳等營業場所,業者須備妥防疫切結書、復業申請書及公安認證等三類文件提出申請,經市府完成審查後復業,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抽查,要求業者落實公安及防疫措施。
台北、台南、高雄等地酒店陸續解禁,而稍早台中市府也宣布,「有條件」解封台中酒店與舞廳等營業場所。台中市經發局表示,要申請復業的業者,需要備妥防疫且結書、副業申請書及公安認證等三類文件,並從25日起向經發局提出申請,文件齊備符合規定者,最快可自6/1起復業。
台中市府另外提到,舞廳、酒店、酒吧及有提供陪侍服務的特定行業復業後,相關局處未來將會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全面抽查公共安全及防疫措施執行情形。若查獲業者違反規定,則廢止復業許可,業者須於一個月後始得再行申請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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