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婦在分居14年後選擇斬斷婚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蔡姓婦人與朱姓丈夫分居超過14年,這段期間只有在掃墓時曾見面,之後就完全聯繫不上,長期以來早已沒有夫妻之實,因此決定訴請離婚,讓兩人重新展開新生活。他們的兒子也出庭證稱,國中時經常看到父母吵架,「我們全家除了爸爸不知道意見,都希望媽媽離婚。」
蔡婦在判決書中主張,雙方是在1984年11月間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起初夫妻倆感情融洽,但2005年時丈夫無故離家出走,至今沒有回來過,算一算已經分居超過14年,分開期間也只有在掃墓時碰過面,之後就完全聯絡不上,這段婚姻出現破綻且難以修復,可歸責事由也是男方比較大,因此希望法官能裁准她的請求。
兩人的兒子也出庭證稱,雙親分居的原因應該是父親剛出獄,生活態度比較消極,「我小學時還可以,國中時他們就常吵架,高中時爸爸就不住在家裡,直到現在已經十幾年了」,至於上一次父子見面,記得是在20歲掃墓時,「我覺得媽媽綁著這樣的關係太麻煩了,而且還綁著債務,婚姻有名無實,我們全家除了爸爸不知道意見之外,都希望媽媽離婚」。
由於朱男經過合法並未到庭或出示書狀聲明,加上蔡婦決意離婚,兒子也不贊成繼續維持這樣的婚姻。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朱、蔡兩人長期缺乏互動,感情疏離,十多年來都是各行其事,至今仍處於分居的狀態,最後裁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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