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不當招攬客戶亂象多,金管會提醒,民眾買保單應注意3大陷阱。(示意圖/pixabay)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勸誘客戶借錢買保單亂象多,業務員常見話術有3大陷阱,包括解約買新保單稱保障會變多、保單借款拉高槓桿比例、買投資型保單賺更多等,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就要保書的內容及財務狀況等均應詳實填寫,並審慎考量自身保險需求及評估自身保費承擔能力,避免以融資方式購買保單,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若以貸款、保險單借款、定存解約或終止保險契約等方式再購買保險商品,將暴露於更高的財務風險中,但若有籌措短期資金購買保險的需求者,應注意3大事項。
第一,辦理保單借款時,應事先瞭解保單借款可能衍生的利息負擔、保險契約效力、保險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等權利義務關係,於借款期間並應隨時注意還本、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
第二,終止保險契約,除了保險保障中斷外,恐有使保戶承擔領回解約金低於過去所繳保費、健康險等待期重算、年齡增加、體況變差致保費提高,甚至有因違反告知義務或被拒保等權益損失情形之虞。
第三,如果貸款或解約金是用來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該商品的保險保障程度通常較低,投資損益也由消費者自行承擔,所以消費者更應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金管會指出,一般保險業務員都會勸誘客戶以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等高財務槓桿方式購買保險商品,或勸誘客戶就舊保件終止契約後,再購買新保險商品等不當招攬。
為防堵該亂象,金管會已要求招攬人員應確實了解繳交保險費的資金來源,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若資金來源為解約、貸款或保險單借款,且購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商品,應另指派人員以電話訪問客戶,確認招攬人員是否充分了解客戶、或涉有不當招攬情事,以及告知客戶財務槓桿操作相關風險及權益損失情形。
金管會呼籲,消費者若接獲相關電話訪問,應詳細了解,並審慎考量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再次評估以高財務槓桿方式購買保險商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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