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林姓男子有多次上網找男同志約砲前科,去年起,犯案手法再進化,竟偷換被害人SIM卡,用自己的手機上網完成3D認證後購買蘋果產品,過去半年有25人受害,損失數十萬元,檢警搜索查扣他3本記錄被害人身分、卡號、額度的筆記,他被依電腦詐欺等罪起訴面臨7年徒刑,今天卻向法官辯稱「他們吃喝拉撒不付錢」,所以氣不過犯案。
▲林姓男子涉嫌乾洗25名網友盜刷信用購物數十萬元,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劉昌松攝)
林姓男子年近40歲,擁有碩士學歷,曾在大賣場擔任行銷,也靠著自學從事過資訊工作,近年來處於無業狀況,靠接案維生,常上交友網站、APP尋找男同志下手約砲,然後趁被害人洗澡、睡覺時,偷走信用卡盜刷,而且專挑容易賣出的蘋果手機等高價產品。
▲林男已有多次約網友見面後趁機偷信用卡盜刷的前科。(示意圖/pixabay)
因為過去林男被查出的多屬單純竊盜、盜刷信用卡個案,法院僅判處易科罰金的輕刑,林男始終沒改過,2019年8月間,又有被害人報案後,引起檢警重視,仔細蒐證勾稽,發現狡猾的林男疑似靠著過去被逮經驗,提升進化自己的犯罪手法。
檢警查出,林男除曾趁把被害人的信用卡、身分證交給快遞員,要求快遞員幫忙購買手機之外,還多次偷拿被害人的SIM卡,裝到自己的手機裡,藉此取得線上刷卡的3D密碼,完成刷卡手續,因為現代人手機大多拿來上網、打LINE,很少直接使用門號,所以被害人都是隔了幾天,接到陌生電話才驚覺SIM卡被掉包。
▲林男犯案手法再進化,偷SIM卡藉此取得3D認證碼後再刷卡,被害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受害。(示意圖/資料照)
檢察官江宇程日前依最重可判7年徒刑的利用電腦設備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男後,正在收押中的林男22日被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林男對盜刷信用卡等案情幾乎坦承,辯稱「他們來我家吃喝拉撒不付錢」,所以氣不過犯案,法官聽了反問「有說好要付錢嗎?是性交易嗎?」另外對於偷拿SIM卡部分,林男全部否認犯罪,辯稱「他們掉在我家的」,法官調查後,認為林男有反覆實施犯罪、與可能共犯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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