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陳姓父親酒駕追撞重機車,拉兒子頂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父親凌晨喝了3杯米酒下肚,駕駛小貨車追撞機車,發生車禍事故,擔心因酒駕遭受重罰,趕緊打電話給兒子到車禍事故現場,頂替向員警表明自己才是肇事駕駛,員警追查後戳破謊言,陳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 1.28 毫克,更因此連累兒子吃上官司。
判決書指出,陳父2月9日凌晨4、5時起,在彰化縣和美鎮中山路附近的公共市場飲用米酒 2 、 3 杯後,於同日上午11 時 5 分許,駕駛小貨車不慎追撞前方由彭男騎機車(未提出告訴),而發生交通事故。
陳父於事故發生後,因知悉自己酒後駕車,擔心遭受刑罰,遂撥打電話給兒子趕至現場,並在陳父授意下向到場處理之員警表示自己是開自用小貨車之駕駛人,而簽收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結果測定值為0。經警循線追查,始得知自用小貨車之駕駛才是陳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 1.28 毫克。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陳子因為詐欺案3年前執行完畢,沒想到又故意再犯本案,足以影響警方調查,犯頂替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月,而陳父酒駕,處有期徒刑3月,2人皆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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