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想吃拉麵,但妻子卻忽略他需求,憤而訴請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男子阿炎(化名)與大學學妹小凡(化名)結婚多年,卻在婚後發現2人個性及生活習慣差異甚大,小凡在家幾乎不做家務,2人外出時,小凡也經常忽視他想吃拉麵的需求,到沒有拉麵的店家用餐,讓他痛苦不堪,因此訴情離婚。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凡婚後積極修補2人關係,但阿炎卻堅持離婚,對小凡有欠公允,因此駁回其訴求。
根據判決,阿炎提告主張,他與小凡交往7年後結婚,但在婚後他就開始發現2人的個性、生活習慣及價值觀有極大差異,小凡對於他的親密互動幾乎毫無回應,且對於名牌包的物質欲望高,又經常以缺乏安全感為由,掌控其公司財務。
阿炎還提到,2人一同外出時,小凡也經常忽視他想吃拉麵的需求,到沒有拉麵的店家用餐,更不情願陪同他到台北過年,與他的家人互動,小凡在家也完全不做家務,跟家人用餐後,也僅收拾自己的碗筷就回到自己房間,與其父母幾乎沒有互動。此外,小凡對於阿炎母親也多有成見,嚴重影響其母親的心理健康,導致母親多次半夜送急診。
阿炎另提出指控,小凡婚後經常要求身為獨生子的他搬出家中,甚至拒絕與他行房,2人幾乎完全喪失夫妻情愛的基礎,毫無互信,夫妻互相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希望蕩然無存,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不過,小凡則反駁,她與阿炎母親並無溝通不良,也沒有不聞不問,而其母親送急診也並非是因與她溝通間的問題所導致。另外,阿炎也因為信任、信賴她才將錢交給她保管,並由她擔任公司負責人,而拒絕行房的部分,是因為阿炎要的時候都是凌晨,太累了,所以希望假日再來。小凡提到,2人的婚姻過程可能還需要多所磨合,而她也努力積極改善問題,拒絕離婚。
對此,法官審理時,阿炎母親也出面證稱,媳婦個性比較安靜,但2人互動沒有問題,且自己送急診並非精神上問題,檢查出來是心律不診造成。而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本來就來自不同家庭,婚後也需要花時間來磨合,且阿炎所提出的證據,著實讓人難以認定2人婚姻難以維持,因此駁回其訴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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