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箱壞了「要到德國修」!法官判RIMOWA應賠台灣原代理1147萬

▲▼RIMOWA電子標籤「3萬行李箱」買2年故障…台中男竟要送德國修!原廠緊急發函。(圖/RIMOWA官網)

▲RIMOWA在台爆代理糾紛,有消費者旅行箱壞了還要「送到德國修」,原代理慶真國際損失重大提告。(圖/RIMOWA官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德國頂級行李箱品牌RIMOWA於2019年1月間,爆出撤換在台代理商糾紛,不僅原廠停止供貨、在台門市關閉,甚至有消費者行李箱壞了,竟還得送回德國修理,原代理商慶真國際提告確認代理權、並求償店面提前解除租約、人員資遣費損失,北院日前判慶真獨家代理權,應至2021年12月31日,RIMOWA應賠慶真1147萬6039元。

RIMOWA在旅行史上被譽為傳奇,是世上唯一擁有超過115年歷史的行李箱品牌,卻於2017年11月間對慶真國際斷貨,迫使慶真RIMOWA在台專賣店,於2018年12月間陸續倒閉,RIMOWA更於2019年1月間,另授權「美之心國際」為新任代理商,對慶真國際造成重大損失。

慶真國際表示,雙方在合約內載明,只要專賣店租約與房東談好,授權合約便自動延長,而慶真於2012年至2017年間,也多次更新租約維持經營,不料2018年5月間,RIMOWA竟稱慶真的4間專賣店,延長租約未經他們書面同意、違反契約;慶真在爆出糾紛後,專賣店倒到剩一家仁愛專賣店、租約到2021年12月31日。

慶真主張依契約,對RIMOWA的代理權應至2021年12月31日,並依店面提前解除租約、人員資遣費等損失,向RIMOWA求償3891萬3268元。

RIMOWA認為,他們依照合約提前1年、於2017年12月20日,告知慶真將於2018年12月31日終止代理合約,且代理合約中也載明,租約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後,才可以延長或更新,RIMOWA早於2017、2018年間,就已陸續告知不同意慶真續租專賣店,慶真在RIMOWA反對後仍執意續租,向RIMOWA求償損失並不合理。

法官參考雙方契約,認為慶真確實需經RIMOWA同意後,才得以延長專賣店租約,但其中5家店面在打租約時,都是「自動續約、無終止日」,RIMOWA當時對此知情也同意,而慶真在包含仁愛等店續約時,雖沒得到RIMOWA書面同意,但RIMOWA事後也沒表示反對,顯然不符雙方合約中「違反契約之重大基本義務」的解約條件,依慶真部分專賣店租約解除損失、人員資遣費,判RIMOWA應賠1147萬6039元,並以仁愛店租約,認定慶真代理權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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