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被起訴涉嫌用保證買回協議詐騙豪宅買家。(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涉嫌在2013年間,為了賣出位於台北市公館商圈的「基泰台大」1.3億豪宅,找來吉利公司和買家、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簽協議,保證代租3年,期間可原價買回,後來房價下跌,卻沒人要負責履約,蔡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馮明知無力履行,卻一手主導承諾保證買回的協議,27日依詐欺罪起訴馮和2名基泰員工。
據了解,春源(2010)老董蔡錫奇委託律師提告指控,他當時是在基泰(2538)銷售人員不斷遊說,改變原本不買基泰台大的心意,因為基泰找了「吉利公司」出面,不但保證願意協助找房客出租,而且3年內隨時可以原價買回,他才同時簽下17樓1戶與車位的買屋契約、以及保證協議,當時協議雙方除了蔡和吉利公司外,基泰也蓋上大小章,以見證人身分,承諾協助吉利履約。
▲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原本不想買「基泰台大」豪宅,後來被保證買回吸引說服。(圖為資料照/翻攝自Google Map)
但是後來房價下跌,蔡錫奇不甘損失數千萬元,想找吉利履約買回房子,竟然找不到人,基泰公司也不願出面負責,蔡因此控告基泰的董事長陳世銘涉嫌詐欺,檢察官首度調查時,以查無不法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經再議高檢署發回,再次追查才發現其中蹊蹺。
檢察官查出「吉利公司」的所有股東,都是基泰的員工,但是他們都出庭證稱,不知有保證買回房子的事情,而被告詐欺的基泰老董陳世銘則出庭喊冤表示,自己只管公司財務,房屋銷售等業務都是由總經理馮先勉負責。
基泰李姓行銷經理經多次傳喚後,終於坦承,當年因為始終無法說服買家,所以曾找馮先勉討論該如何處理,馮提議找吉利當第三人簽訂保證協議,但馮始終否認知情,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馮涉嫌主導全局,明知無力履行承諾,卻簽訂保證買回協議,將馮改列為詐欺案被告,將他和李姓經理、吉利公司吳姓前負責人一併起訴;至於基泰董事長陳世銘因不知情,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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