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為了滿足性慾,竟與小40歲女童上摩鐵,完事後還送回學校,法官判刑4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一名年近半百的劉姓男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竟與朋友年僅12歲的女兒小凡(化名)交往,還上摩鐵嘿咻,2周內就狂趴了5次。直到最後一次,劉男完事後明目張膽的將小凡送回學校,被老師發現後驚覺有異,才通知家長,案情也因此曝光。法院審理時,劉男拿出150萬和解,但遭到拒絕,法官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劉男是小凡爸爸的朋友,明知小凡年僅12歲,國小都還沒畢業,就與對方相約,進而交往,甚至帶到摩鐵嘿咻,誇張的是,短短2周的時間就狂趴了5次。
直到最後一次,劉男完事後將小凡送回學校,被老師看見後,嚇得趕緊告訴小凡家長,全案才因此曝光。
法官審理時,劉男坦承不諱,且也有摩鐵的監視器畫面佐證及醫院驗傷診斷書等證明,法官因此認定其罪刑。法官認為,劉男與比他小進40歲的小凡性交多次,明顯就不是年輕氣盛、一時衝動,只是因為無法妥善抑制自己的情慾導致,嚴重侵害了小凡的身心健康,縱使劉男願意以150萬達成和解,但仍不被對方家長接受,因此將劉男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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