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周玉蔻稱為頂新「門神」 羅智強求償千萬元再敗訴

▲王炳忠自訴周玉蔻女士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案,第二次開庭審理▼。(圖/記者屠惠剛攝)

▲周玉蔻遭羅智強求償千萬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2014年底上政論節目時,指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遭羅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周玉蔻最後獲判無罪確定。民事部分,羅智強則求償一千萬元名譽損失。一審羅智強敗訴,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27日再度判決羅智強敗訴,可再上訴。

本案緣於2014年底,周玉蔻多次公開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團隊與頂新集團關係匪淺,說馬英九曾經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也說馬英九成立的新台灣人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以上均經提起誹謗告訴,周玉蔻多遭判有罪定讞)周玉蔻更在12月29日的政論節目中,說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曾與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多次餐敘,幫忙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羅智強不滿,先提出刑事告訴,周玉蔻被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羅智強上訴二審,周玉蔻在開庭前一天親自致電羅智強,邀請他上節目。但羅智強在臉書上回應「君之構陷,銘記五內,天堂地獄,沒齒不忘!」最後更嗆「妳少來惺惺作態!我不會去上妳的節目!我連和妳同台,都覺得髒了自己相信的理念!」周玉蔻最後還是獲判無罪確定,羅智強更在法庭外大罵「噁心!噁心!」他強調,他對周玉蔻「絕不妥協、絕不縱容、絕不姑息。」

周玉蔻刑事無罪確定後,羅智強堅持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名譽損失1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判決羅智強敗訴,羅智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根據刑事無罪判決,還是認為周玉蔻並未侵害羅智強名譽,因此27日再度駁回羅智強的請求。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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