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判雙重犯罪! 華為喊清白「支持公正判決」...加律師:不該引渡美國

2020年05月28日 11:10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出席聽證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華為首席財務長孟晚舟(Meng Wanzhou)官司出爐,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布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未被獲釋,6月將再進行聽證會。華為對此判決表示失望,希望加拿大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晚舟清白。

根據觀察者網報導,華為28日發出聲明表示,持續支持孟晚舟,「我們對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孟晚舟27日離開溫哥華住處,前往法院聆聽判決。(圖/路透)

▲孟晚舟27日離開溫哥華住處,前往法院聆聽判決。(圖/路透)

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君悅律師事務所主任胡光,表示,逮捕孟晚舟時,加拿大並沒有加入美國對伊朗的禁運。美國引渡的藉口是涉嫌銀行欺詐,即便法官判處符合「雙重犯罪」、構成欺詐,這也僅是對一個單獨事項的預先裁決。

加拿大刑事辯護律師、引渡法權威波特丁(Gary Botting)當地時間27日表示,孟晚舟案不僅僅是法律議題,本質是政治議題。根據加拿大《引渡法》第33條,發起引渡申請的夥伴國有義務提供起訴證據,而加拿大並不負責檢驗證據的真實性。加拿大司法部長也可以「無理由」叫停引渡。

波特丁還表示,加拿大90%的引渡案件都是同美國進行的。在他看來,美國的司法體系相較加拿大可謂「恥辱」(disgrace)、「無法辨認」(unrecognizable),「為了世界和平,美國是最不應該被引渡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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