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男自認沒有毒駕,但還是被法官打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莊姓男子去年7月4日凌晨0時許開車外出,因為形跡可疑被警員攔下,不僅在車上查獲K他命毒品,尿液送驗也呈現陽性反應,最後被依法開罰12萬元罰鍰。雖然他自稱開車當下並未吸毒,接受身體平衡測驗也合格,因此提出訴訟;但屏東地院法官不採信,日前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莊男去年因為毒駕被警員攔查,今年1月22日收到裁決書,不僅要繳交12萬元的罰鍰,還要吊扣駕照2年,並參加道安講習,讓他覺得很不滿,因此決定提告替自己討回公道。
▲莊男坦承吸毒,不過是在開車被攔查的前一週。
莊男主張,案發當時他並未吸食毒品,且在毒駕測試時結果皆合格,沒有左右搖晃、腳步不穩、腳步離開測試直線等情況發生,身體平衡測驗也合格,警方在車上找到的是一週前用來吸食毒品的盒子,「我有向警方表示,我是在一週前吸食的,但他們還是開單裁處,明顯有所違誤,應該撤銷。」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認為,警員攔查之後在車上搜出K他命毒品,經過送驗確認莊男的尿液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雖然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不影響他違反行政法義務的事實,警員依法舉發並無不妥,最後裁定駁回,同時他還得負擔300元的裁判費用,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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