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名律師976字心得曝:民事賠償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

▲偷情,外遇,劈腿,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名律師對於通姦除罪化發表心得表示,由於民事賠償低,對於有錢人來說「是零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綜合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29日作出解釋,《刑法》239條通姦罪宣告違憲,正式除罪化!對此,一名多次參與抓姦的律師也發表了他的心得,「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很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對名下沒財產的人更無所謂」。

通姦罪29日正式宣告除罪化,而一名多次參與抓姦的楊姓律師在宣告後也於臉書上發文表示,「剛當律師時,我常半夜跟著徵信社破門而入抓姦,拆散別人又有錢賺」。

楊律師提到,原本以為會是男生外遇居多,但以他多年的抓姦統計結果,「老公通姦的比例只比老婆出牆略高一些而已」。此外,他還表示,徵信社主要是賺取跟監及跟拍的費用,若要抓姦,就會請律師陪同及報警處理,且雙方帶回警局後會先談和解,若成了,徵信社就能抽取3至5成的費用,「後者才是最大收入來源」。

楊律師表示,通姦除罪化後,徵信社只剩收跟監跟拍的收入了,「這代表徵信社將在這一兩個月內極速瘦身,許多人會因此失業」,而這其中最大的受益人就會是警察、檢察官、刑庭法官、書記官。

楊律師提出最後提出其觀點表示,「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很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對名下沒財產的人更無所謂,這也代表受害的正宮最多只能拿到一點點分手費,但扣掉律師費及裁判費後還剩多少?能強制執行拿到手的又剩多少?」他認為,通姦除罪化有好有壞,不過壞的部分僅僅只有一小部分被討論,而他也希望,「未來民事庭能提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行情』」,唯有如此,才能將通姦除罪化的壞處盡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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