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3度與人夫上摩鐵嘿咻,正宮抓包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正宮小君(化名)抓包丈夫阿宏(化名)在外偷吃,與小三小凡(化名)三度上摩鐵激戰,氣得怒對小凡提告求償。不過,小凡辯稱,是因為自己欠阿宏錢,因此以肉身還債,才與對方上摩鐵。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凡與阿宏發生3次性行為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判她須賠償小君40萬元。
根據判決,小君提告主張,小凡明知道阿宏已婚,卻在2018年4月至6月間3度與阿宏上摩鐵嘿咻,嚴重侵害了她的配偶權,也導致她的家庭無法和諧,精神上也承受莫大痛苦,因此對小凡提告求償。
對此,小凡則辯稱,與阿宏原本是朋友關係,是阿宏偶然間得知她被倒會、經濟出現困難,才主動借資3萬元,之後又陸續再借貸3萬6千元、8千元、2萬元等,共計9萬4千元,但因她遲遲還不出錢,阿宏便不斷暗示,「愈欠愈多,到時就拿肉來還,若你穿丁字褲給我看,就可不用還錢」等,甚至屢次性騷擾,她因為迫切想清償債務並斷絕往來,才勉強答應與阿宏發生關係。
小凡還提到,2人第一次完事後,阿宏又向她稱因為同情她的經濟狀況,可以繼續提供金援等,而她迫於當時的經濟壓力,於是再度配合阿宏發生2次性行為,而他在結束後,也認為債務都已清償,遂不斷找藉口疏遠阿宏。孰料,2018年11月間小君得知2人關係後,氣得質問,過程中還不斷威脅逼問她,而阿宏更是直接把所有責任推給她,還慫恿小君對她提告。
▲小三事後辯稱,因為自己欠人夫錢,於是肉身還債,法官最後判罰40萬元。(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小凡表示,當下她就像小君道歉,還在小君的要求下寫下悔過書,並簽署25萬元的借據想獲得諒解,但沒想到,當她還清25萬元後,小君又突然要求要和解,而她雖經濟不佳,仍再湊得10萬元和解,但小君嫌金額少,最後仍堅持提告求償,讓她因此罹患憂鬱症,目前都必須持續就診。
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間的應該是互相協力保持婚姻生活的圓滿及幸福,並且護守誠實,但其中一方若行為不誠實,破壞了原有的圓滿生活,就是違反了婚姻契約的義務,而侵害他方的權利,這就是所謂的配偶權,而第三者明知道對方已婚卻仍與之發生關係,導致對方配偶權利受到侵害,其配偶就能請求賠償。
對於此案見,法官認為,小凡明知到阿宏已婚,卻仍3度與阿宏發生關係,這是不爭的事實,確實已經動搖了小君與阿宏的婚姻關係,讓小君身心受到極大打擊,因此判小凡須賠償小君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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