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長林建堂因收賄賣官及背信遭公懲會撤職,8月將補選。(圖/翻攝自台中市政府官網)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市唯一民選的和平區長林建堂2014年與2016年因賣官觸犯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經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後確定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台中市政府日前收到公懲會公文,29日已派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區長,預計8月22日進行補選。
據了解,林建堂2014年底當選區長前,曾向地方人士王秋助募款,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由其舉薦。王依約付款20萬,林簽下承諾書,當選後果然也讓王的兒子當機要秘書2年,之後因認他不適任,要他離職,因此觸犯準收受賄賂罪。
另外,林建堂2007年民國96年時2月,用自身名義借名登記土地,讓不具原住民身分的張姓民眾取得原住民保留地耕作使用權。2017年10月,他又寄存證信函否認借名登記關係,主張土地是他依法購得並拒絕返還,涉及背信罪,雙方後來和解。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林區長2019年6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本月25日公告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市府依法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後,派任具有行政經驗的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29日已正式代理。
他表示,林區長上任未滿2年,依規定應在去職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市府已發函選委會辦理區長補選事宜,預定8月22日補選,代理區長將代理到新任區長宣誓就職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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