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甜甜(化名)一日凌晨走在路上遭性侵,變裝男完事後還將她上衣全帶走。(圖/翻攝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鍾姓男子為釋放壓力,一日凌晨戴上金色假髮、穿上裙子喬裝成女性在外閒晃,期間他見女子甜甜(化名)獨自走在路上,竟心生歹念衝上前將她撲倒硬上,完事後僅丟下30元辯稱「性交易」就離開,甚至還將甜甜衣褲全拿走,讓她裸身於大馬路。此事導致原本就患有輕度精神官能症的甜甜加重病情,轉為中度身心障礙,法官審結判鍾男須賠償50萬元,全案定讞。
2018年8月8日凌晨3點許,先前就有入獄前科的鍾男為釋放壓力,換上女裝後便帶著假陽具在路上閒晃,路途中他見甜甜在一便利商店內請女店員幫忙扣洋裝背後的鉤子,竟突興起色念,待甜甜離開商店後一路尾隨在後,先是騎腳踏車上前以性交易為幌子搭訕,經甜甜拒絕後他仍不善罷甘休,在約莫4點30分許高喊完「忍不住啦」,就直接衝上前強行將甜甜拉到一旁餐廳柱子後硬上。甜甜嚇的趕緊大吼,「我有愛滋病不要碰我!我已經停經了!」等話,怎料鍾男竟回應「不怕」,完事後丟下30元落跑,誇張的是他還將女方的洋裝及內褲帶走,讓甜甜赤裸著身體、心魂未定獨自倒坐在大馬路旁。
高院台中分院審理時,鍾男辯稱2人是性交易,因此完事後才會丟30元給女方;鍾男辯護律師更辯護說道,鍾男是因長期失眠、壓力大才會穿著女性服裝,且與甜甜單純就是性交易。
台中高院審理時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甜甜遭侵犯的過程中有一度自行坐到地上,過程中沒有強烈反抗也沒有大聲呼叫,認為有些不合理,對此甜甜則回應,「我害怕他殺死我,怕他對我毀容,殺死、斷手斷腳」,表示自己身高150公分,體重僅有40公斤,身型嬌小完全無法跟鍾男對抗,當下因擔心生命有危險所以乖乖聽話。
法官經查發現,鍾男170公分、體重約67、68公斤,依常理來說瘦弱的甜甜確實難以與他反抗,考量甜甜案發後身心受創、精神疾病病情加重,刑事部分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被害人5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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