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與13歲小女友2度嘗禁果,讓對方因此懷孕,被對方爸爸發現後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李姓男子與13歲少女交往,不到1個月2人就2度發生性關係,最後因為少女懷孕,肚子日漸長大,被其父親發現後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李男3年8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夜市擺攤維生,而2017年間因故認識友人年僅13歲的妹妹小凡(化名),進而與對方交往,而他明知小凡年紀,交往不到1個月後他就忍不住,將小凡帶回家過夜,還發生了2次性關係,導致小凡因此懷孕。
直到小凡肚子一天一天變大,其父親察覺異狀後,嚇得質問,才知道是李男闖得禍,氣得報警,並拒絕和解。法院審理後,李男坦承犯行,法官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李男判刑3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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