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蔡姓騎士清晨趕著上班,搶黃燈通過路口卻撞上賓士車。開車的黃姓男子好心詢問狀況,蔡男竟反罵他「闖紅燈」,趁他打電話報警時直接騎車離開。警方從監視器確認蔡男闖紅燈及肇事逃逸,除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也呼籲民眾勿貪一時快,發生車禍也應留在現場,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機車搶快闖紅燈撞上賓士,竟指責對方闖紅燈還逃逸。(圖/民眾提供)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某日凌晨6點獲報,東區精武東路發生一件車禍,立刻到場處理。29歲黃姓男子說,他當時開賓士車走精武東路要通過振福路口,1輛機車突然從他左側衝出直接撞上,他及時停車,騎車男子就躺在他右前方。他趕緊下車查看,但對方起身後竟先指責他闖紅燈,他還來不及反應,對方就騎車跑了,整個過程不到1分鐘,讓他十分傻眼。
▲▼賓士車直行通過路口,遭左側機車。(圖/民眾提供)
警方現場採證後,立刻調閱相關監視器,確認騎士就是58歲蔡姓男子,立刻通知他到案說明。
蔡男表示,他當時走振福路要過精武東路口時,自己號誌燈是黃轉紅,路中跟對方「擦撞」。因為他仁和車都沒事,趕著上班,才會直接騎離現場。
警方看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搶黃燈直接撞上黃男的賓士後,跌倒在地。經過數秒後,蔡南自己站起來,跟黃男交談幾句,撿起掉落物,接著趁黃男打電話報警時,就離開現場。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經仔細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還沒通過路口,就已是紅燈,屬闖紅燈,可開罰1800元至5400元;車禍後未留在現場處理,直接離開,屬肇事逃逸,開罰1000至3000元外,也要吊扣1至3個月駕照,已依規定舉發。
他也提醒,民眾應做好時間管理,避免因趕時間,違反交通規則,影響其他用路人之安危。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在交岔路口見黃燈號誌亮起時,不能一概的認為還擁有殘存的路權,不顧一切奮力向前衝刺,必須確保通過時不會發生危險,甚至預先做好隨時煞停或閃避之應變措施,以免不幸發生意外後被認定有過失,而同時需負擔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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