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男攜340萬現金至車行買下1輛BMW,隨後假裝失竊詐領保險金,事件曝光被依詐欺罪判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嘉義報導
高姓男子2016年間攜帶現金340萬至台中一車行買下1輛BMW轎車,車主登記在陳姓男子身上,怎料交車不滿1個月,高、陳2人就以車輛遭不明人士開走為由報警,同時申請保險理賠,順利詐得近300萬元的保險金。警方同年底尋獲遺失車輛後,高等3人一將車領回又迅速到監理站更換車牌,以240萬元把車賣出,再賺一筆。保險公司驚覺有異怒提告,經調查後,高等3人被依詐欺罪判刑。
20歲高男2016年8月11日在他人介紹下認識了急需用錢的陳男,隨後與陳男談妥以他的名義買車後,就帶著1男子「達哥」所交付的340萬現金,前往台中車行買下1輛BMW轎車,並依照達哥指示,向保險公司投保竊盜險及失車代步險。
買車不滿1個月,高男就向陳男偽稱鑰匙弄丟了,要陳男回車行申請重打1支新鑰匙,陳男依吩咐將新打的鑰匙交給高男後,2人便開著這輛BMW一起去唱歌,怎料歡唱同時,該車隨即由不明男子持高男交付的鑰匙將車開走,陳男隔日凌晨欲離開KTV時發現車輛不見,趕緊向警方報案。
報案後,陳、高2人立即向保險公司申請失竊理賠,並答應若獲得理賠,同意將該車輛所有權讓給保險公司,保險業務不疑有他,予以通過審核並匯款理賠金298萬5000元,後來該筆款項的其中21萬8000元成為陳男報酬、3萬2000元為最初2人認識的介紹費,剩下的273萬5000元則被高男、達哥及協助將車開走的不明男子分去。
同年11月,警方循線找到遺失的BMW後,通知車主前來領回,高、陳及達哥等3人領車後趕緊衝去豐原監理站替這輛車換車牌號碼,同日下午4點多再以240萬元將車輛賣給一黃姓男子,再賺一筆。保險公司驚覺有異提告,檢方展開調查。
法院審理時高男否認詐欺,陳男則坦言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所以才同意與高男合作成為買車人頭,法官審結將高男、陳男及達哥等3人依加重詐欺罪處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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