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我女兒要給55萬...神鬼繼父「1人飾2角」連傳28封訊息 純情男遭詐170萬

▲惡爸分飾2角騙癡情男170多萬。(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惡父1人分飾2角騙走癡情男170多萬,被拆穿再逼簽本票。(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郭姓撞球館股東見陳姓常客對繼女有好感,竟突發奇想「一人分飾兩角」,先假裝是繼女的身分和陳男聊天,另一頭再以自己的帳號傳「給我55萬元,就讓你跟我女兒結婚」,騙了陳男共170多萬,事後被識破後還逼陳男簽本票,台中地院判決出爐,郭男被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8年9月到2019年4月間,郭男先以帳號「可愛的反派角色」假扮繼女,與陳男聊天後,以「買手機當媽媽生日禮物」、「爸爸的撞球館要裝修費」、「身上沒錢,需要生活費」、「想開刺青店」等多種理由,讓陳男心甘情願掏錢幫忙,殊不知全遭郭男一人獨吞了。

另一頭,郭男以自己的帳號向陳男聲稱,「女兒失蹤,要花30萬元請黑道幫找人」、「女兒和老婆的大姊因為闖紅燈發生車禍,急救需要9萬元」、「為了女兒的生命安全,要籌15萬元請梵諦岡長老來台驅鬼」、「你給55萬元,就讓你跟我女兒結婚」,前後共傳28次詐騙訊息給陳男,就這樣從陳男身上撈走170多萬元。

後來陳男不再乖乖配合,郭男發現詐騙遭拆穿竟不罷手,反邀陳男到撞球館停車場談判,怒嗆「看是要我處理,還是我岳父竹聯幫處理,是我岳父的話,就要你死在現場」、「不給我30萬就叫我岳父打死你」、「命或500萬,自己選一個」,持撞球棍爆打對方,最後再逼陳男簽30萬本票。

陳男報警處理後,郭男遭檢方起訴,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匯款單、診斷證明,確認郭男犯行,而郭男也當庭坦承一切作為,但目前尚未與陳男達成和解,因此台中地院最終依詐欺取財、恐嚇取財罪判郭男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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