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女銷售員騙客戶幫忙把舊車報廢,實際上拿去中古市場轉賣牟利。(示意圖為資料照/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張姓女車輛銷售員,去年幫客戶處理舊車時,佯稱車輛老舊,只能報廢,並給了客戶5萬元報廢獎勵金,但過了2個月,客戶卻收到舊車未定期檢驗的罰單,一查發現舊車車籍還在,只是換了主人,張女挨告詐欺後坦承,一時貪心,把車子拿去中古市場賣掉賺差價,並賠償客戶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1日處分張女緩起訴2年,要繳公庫2萬元。
2019年6月間,張女賣了1輛LEXUS房車給客戶的同時,答應幫客戶把舊車VOLVO處理掉,客戶認為自己的舊車車況很好,應該可以賣得不錯,但張女回報客戶,車齡老舊,已經沒什麼殘值,因此幫客戶拿去報廢,並把報廢獎勵金5萬元交給客戶。
但是2個月後,客戶突然收到舊車未定檢罰單,拿去問張女怎麼辦,張女說這是車主自己要負責的,客戶拿去監理站繳罰金時,順便查了一下,發現車子根本沒報廢,已經登記在別人名下了,客戶一怒委託律師具狀提告。張女到案坦承把客戶的舊車以不到10萬元拿去賣了,已經向客戶認錯並賠償和解,檢察官因此依詐欺罪將張女處分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並且要在6個月內繳交公庫2萬元。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