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向哥哥求償151萬,二審再敗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知名惡女房東張淑晶,稱自己的哥哥在2011年以投資不動產為由,向她借款240萬元,她匯款後哥哥竟不還錢,於是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哥哥先還款51萬元。一審判決張女敗訴,她上訴二審後,還擴張請求哥哥還錢151萬元。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再度判決張女敗訴。可上訴。
張淑晶屢遭房客爆料強扣押租金,又捲入違建、工安意外等等糾紛,在網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發多起官司,除了與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員工、親哥哥,也都跟她對簿公堂。而板橋知名的盧姓眼科院長,先前與張女交好,但兩人鬧翻後,衍生5、6件官司。而張女跟哥哥也有4、5件官司。
本案乃張女起訴,她主張,哥哥於2011年4月21日以投資不動產為由,向她借款240萬元,她已於當天分別轉帳200萬元、40萬元到哥哥的帳戶中,雙方約定依年息5%計息,且哥哥應於1年後返還,但哥哥卻至今沒有還錢,因此提出訴訟,要求哥哥先償還這筆借款中的51萬元。
法院審理時,哥哥否認張女的說法,指稱沒有借款、沒有侵害張女財產權,也非法律上不當得利。一審法院採信哥哥說法,駁回張女請求。張女上訴二審,還擴張請求100萬,總計求償151萬元。但因張女仍未舉證,二審高等法院仍認定張女請求無理由,駁回張女請求。本案她仍可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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