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希因「有人為了買口罩,被車輾斃!唉!」等言論遭控違反社維法,新北地院裁定免罰。(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今年3月於臉書批評政府的口罩政策,回覆網友留言寫下「為了買口罩,被車輾斃!唉!」,言論一出引發爭議,被檢方認定是散播不實謠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對此,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以「評論時事」為由,裁定李來希免罰,全案可上訴。
▲王定宇與李來希為口罩政策,在臉書上互相發文砲轟。(圖/翻攝王定宇臉書)
整起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21日,李來希於個人臉書PO文砲轟,「政府決定每周送10萬片口罩給美國,但美國有3億多人口,送過去也是杯水車薪只能用來做關係,但10萬個口罩代表台灣每週有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個人,排隊買不到口罩配額!」,更在留言處貼出《ETtoday新聞雲》今年3月13日的車禍新聞照表示,「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輾)斃!唉!」、「如果不是為了買口罩,他不會出門,就不會遇到死結」。
▲因為併排小貨車擋視線,女騎士才出巷口就被撞,當場慘死。(圖/記者陳凱力攝)
然而,根據警方調查,李來希提及的車禍案其實是67歲的王姓女騎士3月13日外出買口罩,行經新竹市民生路時,前方有小貨車違規並排,她為了繞過騎進內側車道,卻遭後方直行貨車輾過,卻不幸當場爆頭、臟器外露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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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來希的言論遭指控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經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予以不起訴處分;另外李來希也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檢方認為其言論恐會影響公共安寧,不過,三重簡易庭審理時認為,根據文章內容來判斷,李來希充其量只是「評論時事」,並無煽動而產生明顯的危險,或者影響社會秩序之處,因此裁定免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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