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行政院2日宣布振興券措施,正式定名為「三倍券」,每人支付1000元可換3000元的三倍券,規劃自7月15日起使用至12月底。其中,民眾可以拿健保卡購買三倍券,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質疑政府帶頭違法,不僅讓民眾個資安全有風險,更是逾越了健保卡的使用目的。
▲民眾黨團回應振興券記者會。(圖/記者徐斌慎攝)
蔡壁如指出,行政院在疫情期間雖然已授權超商,讓民眾使用健保卡就能付費預購口罩,但這件事情本來就有爭議,如今也是讓民眾拿健保卡到郵局購買振興三倍券,除了讓民眾個資安全有風險外,更是逾越了健保卡的使用目的。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蔡壁如質疑,振興三倍券並不符合任何醫療使用目的,也和任何醫療服務內容無關,政府卻帶頭違反相關規定。
蔡壁如呼籲,行政院應尋求其他「合法」的管道來發放振興劵,而不是為了方便施政就隨便開健保卡的後門,或是為了發放振興劵,又引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例第7條這個霸王條款來授權,「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中央千萬不可以帶頭違法濫權,視法治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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