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有BUG「100%換現金」?經濟部暗藏規則反制

▲▼行政院長蘇貞昌、政委唐鳳2日說明三倍券使用方式。(圖/行政院提供)

▲中央公布振興三倍券的使用方式。(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中央振興三倍券方案2日正式出爐,立刻有網友開始在網路討論「100%套現」的方法,其中一種為前往美式賣場消費,再把商品拿回去退貨。對此,經濟部出面回應,使用規則中,有記載「不可退貨」的規定,若業者不願意退回,消費者不能強迫店家。

振興三倍券從7月15日開放領取,可使用至12月底,包括百貨、餐廳、賣場等通路,通通可以使用,但不得用來消費電商、繳稅、儲值、罰款、規費、信用卡費等。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實體「振興三倍券」分成5張200元及4張500元的發放模式。(圖/行政院提供)

▲▼實體「振興三倍券」分成5張200元及4張500元的發放模式。(圖/行政院提供)

不過,消費方式出爐,立刻有網友開始動歪腦筋,想帶著振興券到賣場消費,再透過退貨機制,拿回100%現金,在網路上掀起一陣討論熱潮。

對此,家樂福官方回應,根據以往經驗,顧客的消費方式都有註記,刷卡若要退貨,會以刷退為主,用禮券購買商品,退貨時也是退還禮券、禮物卡,若使用振興券購買商品再退貨,一樣會以券退費。

對此,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蘇文玲回應,振興券上有寫明規則,購買商品後不得退貨,若民眾用振興券買東西,再來申請退貨,業者有權利不退,民眾沒辦法強迫要求。

►美容大王「夏日鎮靜神水」超低價!免費送眼霜~

►有沒有過期的票券,點這邊讓你的過期票「復活」!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