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想猥褻56歲大媽,卻被誤會搶包。(圖/翻攝自都市快報,下同)
記者康心禹/綜合報導
浙江杭州日前有一名段姓女子報警稱,蕭山新街街道上有人搶包,對方騎著電動腳踏車,身材矮小。民警接獲通報後,很快的將一名29歲的陳姓嫌疑男子抓住。據悉,該名男子遊手好閒,有多次搶劫、猥褻前科,他表示當天是想摸女子屁股,卻被對方的包擋住,才被對方誤會搶包。
據《都市快報》報導,56歲的段女士於5月4日報警稱,當晚21時30分左右,有一男子騎著電動腳踏車迎面而來,用手直接抓了她的包意圖搶走,所幸在她的反抗下,包未被搶走。
民警前往現場勘查後表示,周圍監控攝影機的距離較遠,未能明確看到嫌疑人,不過據受害人反應,男子身材小巧,身高大概165公分左右。
正當民警緊鑼密鼓找尋嫌疑人時,新街派出所在5月9日晚間接到一通報案電話。通報人39歲的曹小姐表示,在蕭山區新街街道盛中村25組16號出租房門口被一名陌生男子摸了大腿,目測30歲不到且身材瘦小,身高大概160公分左右,騎著一輛電動腳踏車。
前後兩起案件發案地點相距不到200公尺,現場裝設的攝影機皆沒辦法明確看到嫌疑人,但二起案件嫌疑人的外貌特徵相似,這也引起民警的警覺。
民警瞿仕龍前往案發地進行調查,過程中有群眾反映,這一帶有一身材矮小、騎紅色電動腳踏車的男子經常出沒,形跡可疑,他不禁懷疑5月4日搶奪案的嫌疑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意並非奪包,兩起案件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瞿仕龍經過三天三夜的駐守,在5月14日下午鎖定一名騎紅色電瓶車的男子,憑著現有線索和他多年的經驗,判斷這人很可能就是兩起案件的嫌疑人,於是組織隊員向群眾借一輛電動腳踏車緊隨其後,並在附近苗木地將嫌疑人一舉拿下。
經審訊過後,陳姓嫌疑人承認了5月4日、9日的兩次猥褻行為,並稱5月4日那次他是準備去摸受害人屁股的,結果被受害人的包擋了一下,就倉惶逃離,受害人誤以為他想搶包。目前,陳姓嫌疑人因猥褻他人,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疫情期間不敢出門使用票券嗎?還是買了很多票券擔心 過期不能使用?趕快整理來這邊兌換東森幣,讓你的過票 復活購買其他商品。 請 點此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