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華南銀理專張秀米,14年來涉A走客戶1.1億元存款,一審遭判刑7年4月。(圖/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前襄理張秀米,涉自2005年起,濫用客戶信任,以螞蟻搬象的方式,盜領客戶存款,總計14年來A了1.1億元,而贓款都用來填補丈夫公司的資金黑洞。台北地院5日宣判,依《銀行法》等罪,判張女7年4月徒刑。可上訴。
張女坦承因丈夫和小叔經營的貿易公司「豐茂國際」周轉不靈,所以她利用客戶信任,用客戶交給她保管的印章,偽填提款單或借貸等方式,盜領客戶存款去填補貿易公司的資金缺口,但也強調,她有回補部分資金。
由於2019年間有客戶發現存款餘額不對,請華南幫忙查帳確認,盜領事件才東窗事發。華南銀行清查,張女14年來,挪用21名客戶,金額共高達1億1098萬元,其中1名大戶甚至被侵吞上千萬元。台北地院審酌後,依法判刑,並沒收豐茂公司1137萬4428元犯罪所得。此外,張秀米的丈夫翁男,也被判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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