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攻擊!女騎士遭撞死機車撞爛 Uber司機酒駕肇事求輕判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Uber司機郭姓男子酒駕肇事,二審求高等法院輕判。(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Uber司機郭俊邑2018年間涉嫌酒駕,在台北市基隆路上以破百公里時速狂飆,撞死1名機車女騎士,又撞傷2名騎士,接著撞進騎樓內,現場汽機車零件散落,宛如恐怖攻擊。一審將郭男重判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開庭時,郭男在法庭道歉,請求和解,但家屬不接受,直呼郭男「只在法官面前道歉!」

本案發生於2018年9月底,當時正值中秋節,不過台北市街頭在清晨5點多,卻發生這起恐攻級的車禍。24歲的郭男在前一天晚間與朋友喝酒到天亮,醉醺醺地開車上路。看到員警在路邊攔檢,郭男隨即將紅燈右轉,在羅斯福路上狂飆,沿途闖越多個紅燈。最後轉進基隆路4段往北二高方向。

郭男此時時速超過100公里,但他因為酒駕再加上躲避查緝,竟高速從2部機車間強行穿越,先撞倒一名女騎士。郭男不僅沒停車,還加速直衝,再撞飛外側機車的陳姓女騎士。郭男車輛失控,連續撞擊路邊車輛,以及擦撞另一名機車女騎士,最後撞進騎樓裡。現場汽機車零件散落,房屋梁柱歪斜,宛若遭到恐怖攻擊。3名遭撞傷的女子中,陳女全身多處骨折,送醫不治,另2人並無生命危險。郭男肇事後,下車打電話求助,警方到場進行酒測,郭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9毫克。檢方依照「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改認定郭男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由於郭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一審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開庭時,郭男否認具有殺人犯意,辯稱當天凌晨下班後,找朋友喝了威士忌與啤酒,醉到不記得怎麼開車上路,也不記得撞到人沒停車,自己並無殺人故意,請求法院輕判。

但高院勘驗他的行車紀錄器,發覺郭男一路均未減速,沿途蛇行、車身搖擺不定、擦撞分隔島、闖紅燈,可見他已經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地步。家屬更當庭大罵「撒謊!」、「只會在法官面前道歉」,強調郭男從未和解「你何時來找過我們!提出什麼條件!你有嗎!一句對不起都沒有!」家屬因此請求法院依照殺人罪重判。法院諭知本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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