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洪姓男子先前曾因酒駕被判刑,邢姓警員去年8月5日上午9時外出巡邏時,看到他違規迴轉且面有酒容,於是追上前詢問是否酒駕,沒想到卻演變成大亂鬥,遭到騎車擦撞、持木棍毆打,導致四肢多處擦挫傷。士林地院日前依侮辱公務員罪、傷害罪,判處洪男拘役30日、有期徒刑3月,皆可易科罰金。
▲洪男過去有酒駕挨罰的紀錄。(示意圖/記者李忠憲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洪男當天騎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鄧公路附近,因為在雙黃線處違規迴轉,加上看起來好像喝過酒,引起正在巡邏的邢姓警員注意;他發現警員之後立即躲開,暫時把車停到路邊的樹下,過沒多久警員追了上來,但他一聽到對方詢問「是否酒駕」,先是假裝配合盤查,接著找機會騎車逃走。
邢員見狀馬上喝斥熄火,但洪男根本不聽,還一邊大罵三字經,為了防止情況更加失控,這才決定出手制止。沒想到洪男還是不配合,騎車強行擦撞警員,並撿起地上的木棍一陣狂毆,最後被趕到的支援警力及熱心民眾聯手制伏。
邢員送醫檢查,確認左上臂、左肘、右手、左小腿多處擦挫傷,所幸經過治療並無大礙。而洪男經過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03mg/l,士林地院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他在2015年時曾因酒駕被判刑2個月確定,直到2016年7月間才執行完畢,沒想到3年後再度觸法,顯然並未從前案所受的刑罰學到教訓。
法官接著表示,洪男對警員辱罵,甚至出手毆打,邢員也當庭表示「無法原諒」,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離婚、無業、經濟收入不佳等狀況,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傷害罪各判處拘役30日、有期徒刑3月,分別可易科罰金3萬元及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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