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之死/無法令人信賴的司法 一刀刺向了公權力

▲李承翰父母30日下午受訪,對於無罪判決直呼心很痛。(圖/記者許宥孺攝)

▲鐵路勇警李承翰遭刺殺一案,鄭姓犯嫌一審被判無罪令家屬難以接受。(圖/本報資料照)

文/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

2019年7月3日,鐵路勇警李承翰,為了保全民眾性命,於停靠嘉義車站的台鐵自強號上,與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姓嫌犯搏鬥,慘遭刺腹犧牲,一審法官基於精神疾病,將鄭姓嫌犯判決無罪,李承翰的67歲父親(下稱李伯伯),在積鬱難解下,胃部舊疾復發,在醫院吐血身亡,徒留李媽媽一人與司法對抗。

對李家來說,好端端的兒子在值勤時慘死,看似這是他們家族的悲劇,但因為李承翰的背景特殊,他是維持社會秩序中,最有立場與力道的警察,這件事情,就不該僅是大家茶餘飯後的消遣話題,因為,遭鄭嫌刺腹身亡的是李承翰,而司法不彰這刀,卻是直接砍向保護老百姓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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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報導轉述鄭嫌殺警動機:「警方經初步了解,黃男疑患有中度精神障礙,事發當時,認為余姓男子要攻擊他,才持刀刺殺。」

我真的受夠了!

曾幾何時,這些仗著自己有疾病的人,不好好吃藥、不聽從醫囑,發病時隨易造成別人的困擾及傷害,一句「我有病!」將對他人的暴力、騷擾、侵犯合理化,成了現在炙手可熱的免死金牌,上醫院的就醫紀錄,甚至成為「免刑」的犯罪通行證。

當然,情緒在遭受重大災難或挫折沮喪後失常,並非嫌犯所願,他疑心四起、持刀上車只求自保,在他本人的立場來說,似乎也不是什麼不合理的事。但在理盲濫情的社會氛圍下,大家都在講求犯罪者的人權,誰還在乎我們這些無辜老百姓的安全生存權呢?

我們沒欠誰,不該被威脅。

李承翰無辜!
小燈泡無辜!
死在鄭捷刀下的乘客亦是。

R.I.P.有什麼用?熱愛生命、奉公守法,甚至是天真無邪的稚齡孩子,在現今司法的疏漏下,受到如此殘忍的無差別殺害,不只賠上性命,死後竟然還得不到合理的對應,這讓潛在犯罪者更囂張了,反正「在台灣,殺幾個人不會判死!」於是放縱自己的狂想,小則在網路發言攻擊,大的就是直接在路上隨機傷人。

然而,握有裁判權的司法官不勇於任事,一心把這燙手山芋丟給二審,反正大家都知道,這官司不會在一審就結束...但他可曾想過,這敷衍塞責的態度,對被害人及家屬來說,是多麼大的折磨?是痛苦的煉獄呀!

這天李伯伯在醫院吐血不治,這把無形刀,誰砍的?在螢幕前面,不曾與誰結怨、努力過生活的你,現在去樓下買個東西,都得小心翼翼,這,難道不讓人生氣???

曾幾何時,我們帶著孩子出門,總是提心吊膽、戰戰兢兢,盡量縮短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時間,還三不五時轉頭張望,看看附近有沒有可疑人士...欸~精神病患有人權,可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難道不是人?

醒醒吧!台灣真的很自由,但當公民水準未到一定程度時,執意推動廢死,不正是變相放縱犯罪?

★ 我是不婚媽媽「焦糖綠玫瑰」,唱片線記者出身,現職網路專欄作家。從小在傳統菁英教育之下成長,心思細膩敏感的我,如何邊工作、邊教養那精力旺盛的牡羊女兒DAHLIA呢?期待與您分享我的堅持:「焦糖綠玫瑰caramelgreen」粉絲團「焦糖綠玫瑰caramelgree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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