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7日早上一台保時捷才失控打滑撞上護欄起火,桃園市警局指出,他們近日取締一台保時捷超速行駛,車主得吃上最高2萬4千的罰單,呼籲民眾勿逞一時之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自本月1日起進行為期9天的「交通大執法」勤務,針對轄區易發生死亡車禍路段加強交通違規取締,對此,桃園市警局7日表示,截至5日為止已取締11694件違規案件,其中一台保時捷行經時速40公里的台7線北橫公路時,竟以時速124公里飆速行駛,因此車主得面臨最高2萬4千元的罰單,吊扣牌照3個月。
桃園市警局表示,今年5月底採購11台「車載式測速照相暨噪音檢測儀器」,全數於本月1日「大執法」同步上路,截至6月5日止共取締11694件,其中又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4052件、闖紅燈3480件及路口違規停車856件等三項取締件數最多;另外,嚴重超速取締300件、行人不依規定穿越車道取締148件、車不讓人取締44件,希望藉此能夠矯正駕駛人違規投機習慣,以防止危險駕車行為及改裝車輛,維護桃園市夜間安寧。
桃園市警局提到,大執法期間,6月3日一台保時捷以時速124公里高速行駛於台7線北橫公路,因車速超過速限40公里,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逕行舉發在案,然而,該區其實今年4月才發生一起機車騎士超車遭輾斃,因此提醒民眾行經道路轉彎處行駛時,切勿爭道行駛,以免逞一時之快,遺憾終生。
另外,桃園市警局還提到,6月6日也有一台自小客車於限速90公里的台61線西濱公路,以時速147公里飆車,認為民眾仍有僥倖心態,未能遵守交通規定。
對此,桃園市警局再次強調,執法不容有空窗期,切勿以身試法。 為確保用路人安全,市警局將持續滾動式檢討交通執法策略,針對各重點路、時段機動調整勤務作為,並呼籲民眾交通事故防制你我有責,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遵守各項交通標誌、標線及規則,共同營造用路人友善環境,翻轉交通不良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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