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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5分鐘收30塊合理嗎?屏縣議員質疑 縣府:是計「次」停車場

▲屏東縣議員李世斌質疑屏東縣停車5分鐘收30塊合理嗎?縣府指是停次停車場,不是計時,才沒有緩衝時間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議員李世斌質疑屏東縣停車5分鐘收30塊合理嗎?縣府指是停次停車場,不是計時,才沒有緩衝時間 。(圖/取自李世斌臉書)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公有停車場在車輛進場後,只要5分鐘內未離場,就會向車主收費,引來屏東縣議員李世斌質疑其合理性;對此,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7日表示,縣內公有停車場,分計時與計次兩種,計次以次為單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前會有一道匣口,電腦就會計次;計時停車格設置在熱門地段,避免車輛長久佔用,就有緩衝30分緩衝時間,目前縣有停車場以計次居多,形成車輛進入就要收費現象。

李世斌說,早在10年前,新北、台北、台中等縣市就陸續推動公有停車場採30分鐘內離場不收費,以增加停車格流動率。而屏東的公有停車場只要進場「5分鐘」就收費,想在商圈買個東西,或者臨時停車都毫無緩衝時間,這樣的收費機制,變相扼殺了臨時停車的族群。只會加劇路邊違規停車的亂象,他說句不中聽的話,「機制沒有設定好,再多的停車場對交通改善也是於事無補!」。

黃國維處長指出,縣內目前多數公有停車場,與其他縣市一樣,以計次收費為主,會在出入口設有匣道,只有車輛進入電腦就感應;如路邊停車格,停車後,剛好遇到收費員到他處開單收費,就有幾分鐘的免費停車收費時間,何況現有公有停車場,多數是向國有財產署、軍備局等單位租借來,時間到就會歸還,像民族夜市旁現有停車場。而像高鐵、百貨公司的停車場,避免車輛長路佔用,則以計時為主,就設有30分鐘緩衝時間,也就是半小時內免收費。

他說,縣府目前爭取到前膽計畫的經費,將原本是停車場地目的用地,加緊興建立體式停車場,逐步將租用的停車場用地歸還給原地主,解決市區停車不足問題。李議員反映部分,縣府會陸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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