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網友因在網路嘲諷張女,遭到檢察官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苗栗一名李姓(化名)軍官2014年與張女(化名)到旅館開房間並拍攝性愛片,由於因張女反對,李男只好刪除影片,沒想到時隔4年影片竟然在網路流傳,還有3名網友留言嘲諷張女「如果不癢是要怎樣約到啦」,張女憤而對李男及多名網友提告,日前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3名網友,而李男則被苗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上訴中。
據判決,陸軍李姓軍官與張女2014年5月底在北部某旅館發生性關係,過程中李男拿出手機對著張女及其重點部位錄影,張女立刻要求對方刪除,未料這支影片卻在2018年公開在臉書「靠北長官3.0」、「D-Card」、等多個社團及LINE群,張女受盡網友非議,憤而對相關人等提出告訴。
李男否認犯行,他說拍攝當天就應對方要求刪除影片,沒外傳、手機也沒送修,更不知為何影片會外流,且影片公開對他名譽也有受損,不可能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張女向法官表示,當時雖有檢視刪除後的手機,但進一步要求看其他檔案、垃圾桶或是自動備份時卻遭到拒絕。而張女的前男友也證稱,2014年間曾聽到有人來跟他說,學長李男拿手機放性愛影片給同學看,當時他有勸李男刪除影片,對方也同意。
苗栗地院法官認,李男一開始雖同意刪除影片,並給張女檢查手機,但依現今科技,即使當下刪除也可能早已完成雲端同步備份,而李男並未讓張女進一步確認,事後影片既然能在網路散布,就代表第一時間沒有刪乾淨,影片仍在李男的手中,李男因播放給其他人觀賞導致影片外流,依播送猥褻影像、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目前正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另有近20名網友在被散布性愛影片的文章下留言嘲諷、標註好友表示「我有影片」、「已私訊給你囉」也被張女同時提告,其中李、鍾、吳姓3名網友因辱罵張女「女的如果不癢是要怎要約到啦」等語,也遭新北地檢署以公然侮辱罪起訴,其餘則獲不起訴。
►地表最強Kiehl’s美白精華下殺5.7折!一滴4效 淡斑超有感
►蘇大媽北上苗栗開戰場 拱天宮只撐1日就投降…公告「禁止進入本宮」
►蘇大媽要回台南了!北上苗栗拱天宮引戰惹毛檢察官 處分「限制住居」
►男露「記號」:被下降頭7年 平日靠敲鐵門驅鬼…屋內5貓崩潰閃尿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