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和上層住戶林姓男子因噪音問題起糾紛,劉男竟以工具和「震樓神器」反覆擊打天花板,讓林男一家不得安寧;劉男甚至在樓梯塗抹不明油漬,害林男老父母下樓時差點摔倒,也造成其他鄰居受傷。劉男最終被判決3月徒刑,或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計。
▲新北地院判劉男3月有期徒刑定讞。(圖/記者陳雕文攝)
根據判決書指出,樓上林男一家的噪音長期隔著樓板傳到樓下,不堪其擾的劉男不報警,反而從2017年開始到2018年間,分別以不明工具和「震樓神器」擊打天花板,反過來影響林男一家的作息,甚至造成林男母親患上焦慮症及睡眠障礙。一天林男帶著家人回到該處無公寓電梯,上樓摸扶手時,發現又遭人塗抹不明油品後當場報警。
林男出庭時表示,劉男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常在樓板製造出規律的敲擊聲,「聲音節奏很規律,像機器敲打的聲音,很大聲。」他也說2017年曾3次請警察來家裡聽,甚至在凌晨3點半因為聽到機器敲打聲而報警。
林男指出,劉男明明知道那是一間無電梯公寓,卻在樓梯扶手上抹油,造成需要拄拐杖的父母在下樓時差點不慎摔倒;鄰居也出庭作證,曾有人因此受傷。
劉男則辯稱,起初聽到林男家裡有搬拖重物的聲音,甚至半夜也會有類似噪音,之後他以高爾夫球桿和「震樓神器」回敲,是規律有節奏的,而且時間較短等,且只有在白天才敲。他更說扶手抹油也可以不扶扶手,改扶下方的鐵柱就好。
法官根據手機監視器畫面、林家兄弟的錄音檔和警方、鄰居的證詞,加上林男一家的診斷證明書,決定不採信劉男辯詞,判處劉男強制罪有期徒刑4月。劉男不服判決上訴,改判3月徒刑,或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至於民事訴訟尚在審理中。
註:震樓神器為一種震動機器,安裝在天花插電後即會發出規律敲擊,市售廠商多以「反制惡鄰居」為口號推銷。一般震樓神器在空間內為30分貝,傳到樓上則擴大成60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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