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30天還有「2條路」可走 韓國瑜若勝訴將恢復高雄市長職務

【韓走誰來接3】關鍵30天 韓國瑜敗部復活還有一線生機

圖文/鏡週刊

罷韓闖關成功,中選會依法將在12日正式公布罷免結果,同天,韓國瑜將率領3位副市長,局處首長、秘書長等13職等以上的主管、首長,一起離職。不過,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韓國瑜在罷免結果公告日(6月12日)起的關鍵30天內,仍有二條路可走,一搏敗部復活的機會。

韓營提出訴訟的時間點有二,根據《選罷法》,一是可在罷免結果公告日(6月12日)起15日內,也就是6月27日之前,提出「罷免無效之訴」;二是30日內,也就是7月12日之前可提「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

若韓國瑜提起「罷免無效之訴」結果勝訴,根據《選罷法》第119條,將重新進行罷免投票;若韓國瑜提出「罷免通過無效之訴」而勝訴,根據《選罷法》第124條,韓國瑜將恢復高雄市長職務。

「罷免無效之訴」根據《選罷法》第118條,指的是韓國瑜陣營若認定,高雄選委會辦理罷免違法,足以影響罷免結果,就可在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15日內,以高雄市選委會為被告,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罷免無效之訴。

至於「罷免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根據《選罷法》第119條,韓國瑜陣營必須認定此次投票,滿足三大狀況的其中一項,就可在投票結果公告日起30天內,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為被告,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罷免案通過無效之訴。

而這三大狀況,一是罷免案通過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投票結果之虞;二是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其各該辦事處負責人、辦事人員,對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三是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其各該辦事處負責人、辦事人員,對於有投票權之人期約賄選,或以詐術或其他非法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結果者。

更多鏡週刊報導
【韓走誰來接4】代理人選排除他們 揭綠營顧慮內幕
【韓走誰來接1】高雄代理市長人選浮現 鎖定2政務官原因曝光
【韓走誰來接2】防韓國瑜反撲 高層2階段高雄布陣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