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某國中4名國三生,夜闖校園在教室內宿營開伙煮食,被校方記過處分。校方強調,國二時就舉辦過戶外宿營烤肉體驗,不能愛上宿營就私闖校園辦活動。(圖/張弘昌翻攝,照片經變色處理)
記者張弘昌/南投報導
南投縣某國中4名國三男學生,上個月2度夜闖校園,帶餅乾、飲料在教室內私辦「露營趴」。他們自備卡式瓦斯爐煮泡麵吃、廁所接水管洗澡,校方保全都不知,直到學生PO網炫「夜襲」校園宿營才曝光。校方除記過外,禁止4人參加班遊,家長認為校方「禁足令」剝奪學生受教權。
校方表示,除通檢討提升校園保全系統效能及防護措施,事發後也依程序及校規處置,同時跟被記過家長及教師會代表說明處置經過,同時會給犯錯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學校二年級時會舉辦大規模戶外野營體驗及烤肉等活動,但學生不能想要露營,就夜闖校園進教室私辦活動。
4名學生放學後未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討論後決議依校規記過、並禁止班遊。校方表示,班導師也告知家長處分結果,確實有家長提出意見,若仍有誤解,校方願意再溝通。
據了解,南投這所國中在會考告一段落後,會由各班師生討論,舉辦1到3日的班遊。4名國三男學生疑因班會決議只辦1日遊,他們想體驗和同學一起過夜的感覺,上個月18日、26日,2度夜闖教室露營。
從學生PO網照發現,夜宿時教室內燈火通明,幾個上課桌合併擺夜宿物品,有餅乾、零食、飲料,學生還在教室內煮泡麵,接水管在廁所洗澡。保全或警衛完全沒發現,事後他們PO圖文在網路炫耀才曝光。
家長投訴指出,校方知道後,將4名學生記過,還要取消班遊,經其他家長向學校反映不該「連坐法」,校方才改成只禁止這4名學生參加班遊;這是學生畢業前最後一次校園活動,學生受教權受到侵害。
這4名學生記過、禁止班遊,當天到校接受輔導及愛校服務,是要給他們「將功贖過」機會。校方強調,國二時都有辦隔夜露營體驗活動,夜間私闖學校教室野營,是獨犯校規行為,學生要學習對自己行為負責。
校方表示,針對該個案,會持續關心輔導犯錯的孩子,並給改過機會,懲處不當行為是手段不是目的,學校是先跟家長溝通懲處狀況,再依獎懲委員會討論決議。此外,學校已著手檢討保全系統及提升安全效能,防範類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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