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徐姓男子2019年2月25日上午7時許騎車外出,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時,與劉姓騎士發生擦撞,導致對方四肢擦挫傷。然而,徐母為了掩飾兒子無照騎車還撞傷人,面對檢警追查謊稱已把機車借給工班領頭「阿杜」,卻又提不出任何可以查證的聯絡資料,最後母子倆雙雙被新北地院法官依法判刑,都得入獄服刑。
▲徐男無照騎車撞傷人,卻不顧路人阻止搭上母親的機車離開。(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徐男騎車行經民生路三段往中和方向,雖然當天下著雨,但日間自然光線充足、路面無障礙物或缺損,他卻疏於注意,沒有禮讓直行車及注意安全距離,任意向右偏移變換車道,導致劉姓騎士閃避不及,雙方發生碰撞人車倒地;他看到騎士倒地受傷之後,不但沒有協助救護,反而牽起機車打算離開,結果被熱心路人阻止,於是立即棄車步行去找母親,最後搭上母親的機車逃離現場。
徐男落網後承認是無照騎車,但沒有做出任何肇逃行為,也沒有騎過肇事機車行經事發路段。徐母則辯稱,家中有兩輛機車都是登記在她名下,會出現在事發路段附近是因為上班都會經過那裡,不過,當天騎的是同事的機車,並沒有用到家裡的機車,也沒有載兒子離開現場。
▲劉姓騎士連人帶車摔倒,導致四肢擦挫傷。(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挨撞的劉姓騎士證稱,當天徐男騎在左前方,好像要往右又有點猶豫不決,所以決定繼續執行,沒想到對方突然偏過來,導致雙方摔車倒地,「我右手、雙膝擦挫傷,是路人幫忙將我的機車立起、報案,等到我起身之後,徐男已經不知去向」。
雖然徐母事後辯稱,當天將機車借給工班領頭「阿杜」,對於車禍一事並不知情,但一聽到檢警要追查,又給不出任何聯繫資料。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假如徐母說的是真的,大可將阿杜的聯繫方式告訴警方,釐清自身責任,不過,從監視器畫面、戶籍資料以及證人證詞來看,上述說詞顯然都不合理,最後決定不採信,並依過失傷害罪、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徐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1年2月,另依幫助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徐母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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