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偷吃,身上還有吻痕,求償300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偷吃另名女子小貝(化名),雙方還在旅館內獨處。擁吻、發生性行為,心碎提出告訴,向2人求償300萬元,更提出一段丈夫的「自白錄音」作證。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定人夫、小貝確實逾越一般朋友的社交分際,判2人須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可上訴。
人妻主張,小貝明知老公有家室,卻仍在2019年間與老公交往、擁吻、性交,同時她也提出和老公對質的錄音,內容包括「從一開始,你們做了什麼事?」、「我們會開始也是個意外,我們去XXX的聚餐,蠻多人在一起的聚餐,吃完飯就在巷子走回去,送她回家」、「嗯,就這樣子,喝了酒,嗯,在巷子就擁吻,這是第一次發生,哇怎麼會這樣」。
錄音內容還提及,「你們第一次是什麼時候?」、「3月吧」、「為什麼會想要?你們做到什麼地步?」、「我無法勃起」、「她有高潮對不對?」、「有」、「所以你身上有很多吻痕也是她親的對不對?」、「對」、「我的意思是從第一次3月份開始,4月5月6月也好幾次了對嗎?」、「對」。
此外,人妻更表示,她前往旅館要求丈夫開門時,對方遲遲不應門,直到她揚言報警,才緩緩開啟房門,足以認定人夫是在心虛。
人夫辯稱,錄音內容是假的,目的是要逼他離婚;小貝則表示,會與人夫投宿旅館,是因為當天公務聚餐較晚,又沒有帶到借宿親友家的鑰匙,人夫是基於安全考量陪她進入房間,接著討論公務,強調2人沒有發生性行為。
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小貝曾經手寫卡片給人夫,內容足以證明2人相當親密,若2人間並無男女之情,為什麼人夫又會保留該張卡片,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2人的說詞,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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