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單報電話號碼無法成功進入健身房,竟怒飆櫃台小姐,叫她「下跪」、「舔地板」,一審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記者莊智勝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健身俱樂部會員黃姓男子,因不滿報電話號碼無法進場成功,竟高聲辱罵櫃檯客服專員張女,還叫張女「下跪」、「舔地板」道歉,張女不堪受辱憤而提告,但黃男仍不認錯。台北地院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9月30日下午3時許,黃男到健身中心準備入內運動時,僅告知電話號碼隨即入場,當時櫃檯值班人員張女發現未能成功登入會員,要求他依照入場規則,但黃男已逕行進入更衣室更換衣服完畢,不料黃男出來後,仍忿怒不平,返回櫃檯前與在場櫃檯人員及張女發生爭執,飆罵「妳那什麼眼睛啊!看了就不爽」、「因為是妳們故意check in不成功」、「有沒有成功,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嘛」,甚至對張女說「下跪」、「舔地板」等不屑、輕蔑話語,過程中,張女都有以手機蒐證。
然而黃男在警詢中供陳,他只是在要求很嚴厲的道歉而已;審理期間也辯稱,他當時沒有跟比他高的張女對話,是跟一名比較矮小的女性櫃檯人員對話,一切都是警察誘導,且他不記得對話內容,由於晚上他有喝酒,當天意識不清。黃男甚至質疑健身房的監視器畫面裡的人及時間是偽造、張女提供的錄音也都是剪接虛構,男子音不是他,並提出就診精神科的病歷資料試圖脫罪卸責。
法官經查後認為事證明確,不採信黃男說法,黃男的鄙視、輕衊言詞辱罵,致張女人格名譽受損,案發後又始終否認犯行,迄今也未曾道歉或獲得對方諒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審酌一切情狀後,判他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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