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被控縱火燒宮廟,更三審獲判無罪。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三重林姓男子家有三處房產,其中一處房產出租轉賣給人後,對方開起宮廟「慈安宮」,嚴重的空氣汙染引發周邊鄰居不滿。結果宮廟在2013年間3度遭人縱火,檢警鎖定林男犯案,提起公訴,他2度遭重判15年,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三審認為扣案證物褲腰圍與他相差6公分,因此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男子林立銘(43歲)原本家中經營油漆工廠,在新北市有3筆房地產,家境富裕,他則是淡江大學建築系畢業,對化工有專業知識,還經常上網蒐集爆裂物、毒物資料。他的父親在2005年間將三重一處房產出租給陳姓男子,不料陳男竟開起宮廟「慈安宮」。
宮廟一開後引發周邊鄰居不滿,認為嚴重的空氣汙染、做法事的噪音,還時不時就要圍起路面祭拜,實在太過騷擾人,因此鄰居多次向林家反應。林父與陳男多次糾紛後,最後竟將房產轉賣給陳男的姐姐。結果宮廟在2013年5月22日、9月9日、9月17日的凌晨,三度發生火警。雖無人傷亡,但引起周邊鄰居更加恐慌。檢警偵辦後,鎖定監視器拍下的條紋上衣、全罩式安全帽的縱火男,並在現場扣得一件腰圍72公分的白色長褲,檢警認定林姓男子縱火,將他帶回偵辦,並依照「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將他重判15年,更一審改判12年。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二審審理時,就發現問題重重。包含目擊證人指控縱火男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法官質疑如何辨識面容、如何確定就是林男?另外目擊證人也說縱火男身穿條紋上衣,也與警方自林男家中扣得的上衣不同。
此外,現場扣得的白色長褲腰圍72公分,更與腰圍78公分的林男不符,完全穿不下去。而檢警扣得林男電腦中有毒物、爆裂物資料,但林男供稱是因為先前承做軍方的吸彈板工程,所以才會下載相關資料閱讀。更二審一一打槍檢警提出的證據後,改判決林男無罪。全案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仍採信前審見解,再度判決林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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