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幫八類自費差額醫材訂上限,醫界砲聲連連。(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
健保署日前宣布,將幫8大類、共352項醫材訂定差額收費上限,預計8月生效,屆時高達89%的醫材都須因應差額上限調降,引發醫界大反彈。為此,衛福部長陳時中昨(11)日親上火線呼籲,醫界認為功能分類不恰當、價格不合理皆可提出,待蒐集意見後會再與專家討論。健保署晚間10點也在粉專PO出懶人包說明,卻引來網友質疑與不滿。
依據健保署公告,需訂定自付差額上限的8大類醫材,分別為冠狀動脈塗藥支架、人工水晶體、人工心律調節器、人工髖關節、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複雜性心臟部整脈消融導管、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等。新制上路後,醫院若使用健保規範的差額醫材,就須遵守收費上限,若被查獲超額收費,則會依違約記點。
為何要差額負擔?健保署的圖文懶人包指出,健保特材具有基本功能,如有特殊功能、但價格較貴且比健保特材更具臨床效益,為了引進此類醫材,健保才採取差額負擔方式,讓民眾有機會選用功能較佳的新特材。
懶人包提到,健保給付的醫材,政府有責任確保同功能、同效果的產品價格不能落差太大。至於上限是否合理?PO文也指出,依藥物支付標準第52-4條,按新特材的臨床實證結果,參考醫院採購價、市場販售價、國際價格予以核定;今年5月的特材共擬會議與代表達成共識,以醫院採購價加計20%訂定費用。
▲健保署懶人包以二焦點人工水晶體為例,認為並不影響病人權益。(圖/截自健保署粉專)
以二焦點人工水晶體為例,懶人包圖表可見市面上15個品項的費用介於4萬到9萬元不等,而健保核定費用為5萬6811元,「同功能品項多、價格高的品項如退出市場並不影響病人權益。」
有網友質疑是圖利私人保險,懶人包也解釋,「是保障民眾權益!」並非每個人都有私人保險,民眾依然有選擇權,確保民眾自費差額的上限費用。
該份懶人包也引發網友不滿,狂蓋千樓留言:「反對醫材自費上限,請保留自費選擇醫療品質的權利!」「為什麼是20%,哪個專家學者醫師與會的?」「就算再有錢也買不到好醫材,到底是誰受惠」「健保署可不可以不要再硬拗?功能分類裡面包含那麼多種廠牌,全部都劃一條線哪裡公平了?」「反對醫材自費上限,花這麼多錢買保險就是希望未來能用到原廠的東西,原廠如果都退出台灣了那是要用甚麼?」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