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圖/達志/美聯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傳出部分被捕者器保潛逃至國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12)日早上前往香港高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提出更改禁離境要求。案件於10時半許開始,但法官拒絕黎智英申請,維持不可離港。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因為涉嫌恐嚇記者以及去年多次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活動,因此有5宗案件,7項罪名纏身。黎智英雖然重金聘請兩名資深大律師,但李運騰法官12日拒絕申請,將擇日頒下書面理由。
黎智英在5月22日向香港高等發院法官李運騰提出,申請撤銷禁止離開香港的命令,但最終他決定暫緩申請至今,李運騰當時曾經批准撤銷黎需定期到警署報到的命令。
鄧樂勤資深大律師指出,黎智英在香港持有上市公司,家人也都在港生活,與本地聯繫強,若棄保潛逃會毀掉個人及商業聲譽,且黎智英沒有任何案底,黎智英也承諾就算獲准保釋期間出國,也會回港面對指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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