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張貼韓國瑜罷免通過及補選公告。(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補選日期12日公布,預計在8月15日登場,補選期總計64天。國民黨對此卻相當不滿,召開記者會怒嗆「太短」。不過,回顧2009年馬英九擔任總統任內的3次立委補選時間,最短才62天、最長71天。有黨政人士怒轟國民黨根本自打臉,「按照國民黨今天的邏輯,當年這幾場是不是都行政不公?」
2009年由馬英九擔任總統時期,當年曾3度舉辦立委補選,依法同樣是公告日期開始算起的3個月內要舉辦補選。
2009年台北市第六選區立委補選公告日為當年度1月23日,投票日為3月28日,共計64天;2009年雲林縣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公告日為7月26日,投票日為9月26日,共計62天;2009年南投第一選區立委選區補選公告日為9月25日,投票日為12月5日,共計71天。
黨政人士表示,這次的高雄市長補選,從公告日到投票日,共計64日,而2009年馬英九任內三次補選,最短62日、最長71日,根本相差不大,「按照國民黨今天的邏輯,當年這幾場是不是都行政不公?是不是都是補選國家隊?這樣的日期安排都是尊重中選會。建議國民黨要開記者會之前,可以先做功課,不要老是打臉自己。」
另外,也有國會人士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規定,補選必須於三個月內完成,「依照法的精神,所謂三個月內辦理,重點是限制選務作業的準備實施,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以保障國民的投票權益,而不是最少三個月。」
國會人士批評,「中選會是獨立機關,必須依法辦理選務,個別政黨若沒有能力在期間內提出適當人選參選,那是政黨自己的問題,選務單位不能為其量身打造,延長籌備期間,這樣反而是不公平,更重要的是,補選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讓出缺的公職能盡快完成投票選任,讓政府的運作不會出現空窗,才是負責任的做法,國民黨還有特定媒體把風向帶往這是為民進黨量身打造,法上沒有依據,論理也站不住腳,更把高雄市民的權益,放在政黨利益的後面,實在不可取。」
國會人士進一步提到,根據過去將近九年來,中選會辦理立委補選的經驗,立委席次自出缺到補選完成,最短的為第八屆苗栗、南投與屏東的43天,最長的同樣是第八屆台中第六選區及彰化第四選區的73天,對照這次高雄市長從出缺的6月12日起,到投票日8月15日,共有64天,與平均數的64.66天幾無差別,「所謂縮短日期圖利民進黨的說法,不攻自破。」
中選會面對國民黨質疑時強調,基於法律規定三個月內完成投票期限、選務量能、颱風期、疫情狀況等,另外,公職選罷法第66條不可抗力情事所需之緩衝期間等等綜合考量下,決定投票日期為109年8月1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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